鉴定流程

法医物证类

2012年05月16日 10:01  点击:[]

1. 委托受理:被鉴定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本鉴定中心办理委托手续,成人最好为身份证,小孩可为出生证或户口簿,若做亲子鉴定的目的是申报户口、申领出生证等特殊情况,没有身份证件的小孩可不提供相关证件,但最好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含小孩姓名与出生年月的资料,真的没有也可不带。本中心接案人员将询问相关情况并请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受理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最好由法院出面委托。

2. 签署协议:案件受理后须签署鉴定协议书,约定报告领取方式及领取人等事项,另要登记相关资料并对被鉴定人拍照存档。

3. 采样:一般要求被鉴定人员来本心现场采样,由本中心接案人员按医疗操作规范、无菌采取指尖血少许。所有被鉴定人员均需在采样记录单上签名并加盖指纹印。特殊情况下,<1>被鉴定人可以自己取样后送到本中心进行检验,但本中心仅对所收到样本的检验结果负责,不对该样本的归属问题及由于取样不当而引发的相关问题负责;<2>由我们的工作人员根据约定地点和时间提供有偿上门采样服务,费用经双方协商议定。

4. 检验:由本中心具备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人员按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合法鉴定,并出具报告。

5. 领取报告文书。除疑难案件外,本中心会在规定的日期内出具报告并按协议中的约定或邮寄报告或电话通知当事人来本中心领取报告。浙江省司法厅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节假日)出具报告,本中心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疑难特殊案件鉴定,如遇有突变、特殊样本、复杂亲缘鉴定等,鉴定时间可能长于15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可加急处理,具体日期视不同情况而定。要求由协议书中规定的取件人凭有效证件和协议书副本及交费发票到本鉴定中心领取鉴定报告,若不能亲自来取,也可委托其他人员来取,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取件人及代取人的身份证件、协议书副本及交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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