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接受各地公、检、法等单位或公民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委托,依照《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参照《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标准,在涉及损伤与疾病共存的各类刑事、民事案件中,提出法医学鉴定意见,为刑事处罚或民事赔偿提供科学依据。
鉴于人体损伤的复杂性,现行法医学标准主要都是针对健康个体(组织、器官)的,对于原来业已存在疾病或病理基础的个体(组织、器官)遭受损伤后的评定,不可能分别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有关法律精神,分清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有无因果关系),确定损伤直接造成的后果(损伤参与度),对于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案件的正确处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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