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接受各地公、检、法等单位或公民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委托,依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参照《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 1193-2014)、《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B/T 31147-2014)标准,对人体损伤后因治疗和康复所需的休息、护理、营养期及护理依赖程度提出法医学鉴定意见。
民事诉讼或纠纷中,除了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以外,休息、护理、营养期及护理依赖程度已经日益成为重要的鉴定内容,有助于确定赔偿额,息诉止纷,已经成为法医赔偿学研究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