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生命如同那薄薄的蝉翼,经不起什么风吹雨打,它是脆弱的。造物主创造了人,充满活力地来到这个世界,经历这人世间的一切,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珍惜这一生一次的机会。但如今,“酒驾”这个魔鬼气势汹汹地穿梭在川流不息的大马路上,繁华的街道,随时都可能上演一幕幕惨剧,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消失于轮胎之下,一阵阵欢声笑语淹没在刺耳的喇叭声中。这触目惊心的场景,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但是尽管国家法律一再强调,还是存在无视法律法规,酒后驾车的人。
自今年3月份起,我中心开始受理全绍兴市的酒精检测案件,案件量与往年相比飞速增长,其中也有不少特殊案件。如今年9月的某一天,绍兴市某交警大队的民警匆匆走进毒物接案室,送来一个酒驾的血样,并强调该血样情况特殊,需要我们加急检测。经了解,民警在当日凌晨2点多接到群众报警,事情是这样的: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城南大道口,有一辆教练车停留在十字路口一动不动,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黑色教练车,车内驾驶员靠在驾驶室椅背上呼呼大睡,前方多次红绿灯变换,驾驶员始终无动于衷。是睡着了,还是发生意外了?为了防止驾驶员发生意外,民警叫来消防官兵对车辆进行破拆。打开车门,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摇醒沉睡中的驾驶员,说道:“同志,你醒醒,请配合做一下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迷糊地挠挠头:“啊?我没------没喝酒,你------你才喝了呢!”就这样,驾驶员百般狡辩与挣扎,极不配合,期间还对民警又踢又骂。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只好拿警绳将他绑起来,扭送到第二医院抽血。
最后经我中心检测,莫某血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85mg/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他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作为一名驾校教练却知法犯法,没有以身作则,实在是不应该。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全国的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驾驶人的不断增加,导致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因酒后驾驶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更是在我们身边屡屡上演。
总的说来,酒后驾驶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饮酒后,容易产生视觉错误,行驶中易撞击静止的树木、线杆,或停放的车辆,而致人、车损伤;2、饮酒后,其判断力下降,在避让运动中的人、车时,易造成控制不住车速,发生事故;3、饮酒后,精神兴奋,盲目自信,自我感觉良好,总觉得车速慢,油门止不住增大,易开“英雄车”、“斗气车”;4、醉酒后,其道路行驶状态恶化,脱离本车道呈S形运动,致与其它车辆或行人相撞,甚至冲出路面,后果往往是相当严重;5、醉酒后的驾驶人往往故意炫耀其驾驶技能,操作动作大且车速快,但本人手足动作已经迟缓或失常,当有突然情况时,会措手不及而造成事故。
我们每个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杜绝酒后驾车不应该仅仅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情,更应该是全社会每个成员的共同责任。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我们的,它是无比宝贵的。有了生命的存在,才能成就我们一个个五彩的梦。一个人不会有第二次生命,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请大家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让酒驾远离我们的生活,让安宁常驻美好的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