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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中心积极完成案例撰写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17    点击次数:

    我中心积极完成案例撰写工作

    2017年9月2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司法部、浙江省司法厅相关工作部署,绍兴市司法局召集各司法鉴定机构布置案例撰写任务,我中心副主任张巧英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要求我中心撰写10篇案例报道,其中9篇为业务案例,1篇为出庭作证案例,上交时间为10月10日之前。

    时间紧,任务重,张巧英副主任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研究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在搞清楚具体要求并准备好会议资料后,召开鉴定室主任会议认真学习《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通知》以及相关附件,强调选编的案例应该严格坚持依法原则、典型原则、规范原则和客观原则,具有指导性、代表性、教育性、时代性以及可公开性。她要求各鉴定室均完成2篇案例报道,其中1篇出庭作证案例撰写难度较大,结合工作实际,要求临床鉴定室或精神鉴定室来撰写,经商议,法医精神病鉴定室主任张登科勇挑重担。

    由于通知下达日期临近国庆假期,鉴定人的日常工作又很忙,所以大部分案例是鉴定人利用国庆假期完成的,假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大家如期将案例交给了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所报案例进行了审核,发现大部分案例撰写质量较高,字数也较多,办公室主要对文章格式、别字、标点等作了修改。值得一提的是,法医精神病鉴定室张登科主任撰写的出庭作证案例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公开,于是他又连夜赶写了1篇,他的这种精神,值得大家学习。

    此次案例撰写活动,我中心积极配合市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老百姓将在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上通过这些案例更好地了解司法鉴定,更好地树立法律意识,因此,此次活动意义重大,必将对法制社会的建设产生深远的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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