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承办2016年度省法医临床、病理司法鉴定继续教育培训班
10月29—31日,由浙江省司法厅主办,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承办的“2016年度浙江省法医临床、病理司法鉴定继续教育培训班”在绍兴正式开班,培训为期3天。
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市司法局司法考试与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陶忠法,校党委委员、院党委书记柳国庆,副院长兼司法鉴定中心主任葛建荣出席开幕式。
开幕式上,柳国庆为大家介绍了充满人文气息的古城绍兴;潘广俊对历年的法医临床、病理的培训班高度予以肯定,他希望此次培训班能够给大家提供很好的交流平台,共同学习,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简短的开幕式后,培训正式开始。
潘广俊为学员讲授《当前司法鉴定困境与发展路径》。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发展10多年来,在不断面临机遇与挑战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困惑,他希望当下鉴定形式能更加规范,正确处理好代理律师、代理人与鉴定机构之间的关系。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高庆教授为学员讲授《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吴教授讲解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浙江经验”、现实问题以及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质量管理处处长方建新为学员解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他的解读言辞幽默,生动有趣,把枯燥的条款形象化,现场气氛颇为热烈。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陈忆九讲解《法医病理数字化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陈所长结合自身所遇案件,紧扣主题,图文并茂,讲解得通俗易懂。
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金素红科长讲解《浙江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尤其突出浙江省执行该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给各鉴定机构今后实际开展工作提供了方向。
30日和31日的课程安排紧凑,首先是葛建荣主任以实际案例从技术层面及管理层面总结剖析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与思考》。之后,中南大学基础医学院副院长兼湘雅司法鉴定中心主任蔡继峰教授、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夏文涛研究员和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邓振华教授分别对《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相关部分进行详解,巧妙结合书本知识与实践经验,使大家加深对新标准的理解。
课上,大家丝毫没有懈怠,依旧精神饱满、勤做笔记,积极与专家进行互动,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实践中遇到的困惑。
学员们普遍反映,本次培训班的授课专家学术渊博,内容贴合实际,讲解生动形象,理论高度和实用价值并存,对今后大家新标准使用和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此次培训的最后,学员们准时参加结业考核,认真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题,为本次培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