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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中心在绍兴市司法鉴定机构2016年度考核中获得佳绩

    发布日期:2016-11-18    点击次数:

    我中心在绍兴市司法鉴定机构2016年度考核中获得佳绩

    2016年11月17日,绍兴市司法局司法考试与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陶忠法带领绍兴明鸿司法鉴定所和畅堂分所主任尉文明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陈正平来我中心开展年度考核,我中心副主任张巧英、办公室人员徐海燕与俞晓婷全程陪同,鉴定中心全体员工积极配合。

    考评组对照《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评价细则(试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抽查案卷等方式逐一检查、逐项打分,严格地对考核内容做出评价,遇到需要解释的地方,我中心相关人员及时做出回应,考核过程严肃有序。经过一上午的考核,陶忠法处长结合考评组成员的整体意见,对结果进行现场通报。鉴定中心全体员工到场认真听取通报,勤做记录。

    考评基础总分为90分,我中心被扣1.9分,得分88.1分。扣分原因有:未按要求进行集中性教育,工作例会参与人数有2次以上未超过80%,扣0.5分;鉴定人助理导师制度未及时向市局报备,高贵山同志一人带诸仁祥、单立群、丁文君三位助理,超出“一人最多带两人”的管理规定,扣0.2分;未专门召开会议对鉴定人员与工作人员作保密性教育,扣0.2分;虽建有投诉处理制度,但未按规定操作,后期处理存在问题,缺少相关会议讨论记录,扣0.3分;诸仁祥病理鉴定人申请行政许可被退回多次,扣0.1分;【2016】病鉴字第4号委托书上无协议签订时间,扣0.2分;【2016】精鉴字第361号案情分析前后矛盾,扣0.2分;【2016】临鉴字第643号未在鉴定文书中写出在场人员,扣0.2分;另外,还存在临床鉴定室的许多鉴定材料流转单上时间填写年份不全、精神鉴定检查单上无检查人签名栏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加分项目有:建立党支部,建立健全党员组织制度、党员档案,有经常性的党务活动,加0.3分;司法鉴定中心党支部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加0.5分;鉴定机构办公面积超过2000平米,加1分;加强实验室建设,新购置仪器设备经费超过50万,加0.5分;发表3篇国家级调研文章,加1.6分;2016年度能力验证获得全部满意结果,加1.5分;在“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物证鉴定文书获优秀奖,加0.5分;在全省首届法医物证、毒物鉴定专业优秀文书评选活动中,毒物文书获一等奖、物证文书获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加2分;创办鉴定机构网站,加0.5分;承办省级法医临床、病理继续教育培训班,加0.5分;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回馈社会,树立鉴定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加0.2分;积极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2件,加0.2分;葛建荣主任和张巧英副主任为省司法鉴定协会工作做出重要贡献,加0.5分;鉴定机构鉴定人全员加入省司法鉴定协会,加0.3分。总计加分:10.1分。

    最终结果为88.1+10.1分,比去年86.9+7.7分有较大进步。

    陶处长指出:回顾2016年度工作,我中心确实在很多方面取得了进步,尤其是案卷质量,比去年有较大提高。我中心作为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的机构,规章制度较为健全,相关资料准备充分,但扣分问题也不容小觑,以后要在制度的执行上多下功夫。我中心将针对此次年终考核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弥补不足,持续改进工作能力与管理水平。

    (鉴定中心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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