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绍大在行动】咬定青山不放松——我校司法鉴定中心服务地方纪实
2014年7月6日下午,医学院会议室正在召开司法鉴定机构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二合一”现场评审反馈会。随着评审组组长宣布中心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CNAS认证认可要求,祝贺中心顺利通过现场评审,现场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这是一个标志性的时刻。由此,我校司法鉴定中心的发展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前身为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6月,历时八年,中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时至今日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现场评审,成为我校依托专业优势服务地方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窗口,也为浙江省和绍兴市的司法鉴定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从四人小组到荣获国家级资质
从2006年6月成立以来,鉴定项目从1个增长为5个,鉴定人员从4位增长为27位,办公场所从20余平米增长为1500余平方米,年检案量从20余件增长为3000余件……
“鉴定所成立之初,鉴定人只有4人,办公面积20平米,资金不足1万元。社会知晓度很低,头一个月没有一件业务,年检案量不足50例。”中心负责人葛建荣老师谈起创建之初的窘迫时,依然记忆犹新。“尽管如此,我们丝毫没有要放弃的念头。一则,我们坚信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我国的司法鉴定事业必将可以有一番作为;二则,学校大力支持我们依托专业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就医学院而言,司法鉴定所无疑是一个绝佳的载体。”
“初生牛犊不怕虎”,这是鉴定所成立后的真实写照。虽然只有4名成员,但在葛建荣老师的带领下,他们苦练内功,坚持以技术创品牌,以服务拓市场,以质量赢信誉,逐步扩充自己的专业团队,拓展中心的业务范围。
每年组织鉴定人参加司法部能力验证项目及各类司法鉴定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定期举办疑难案例研讨会及内部培训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渐渐地,鉴定队伍由4人发展到了17人,从17人发展到了28人,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司法鉴定队伍俨然成形。专业鉴定人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人,硕士学位的8人(共占54.5%),具有高级职称的13人(占59.1%),其中8人为从事法医学研究与教学的教授、副教授,11人为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多年、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与此同时,鉴定所的投入也在不断加大,近年来,增购了各类仪器设备,在学校原有仪器设施的基础上投资300余万元用于鉴定中心的建设,并与学校共用仪器设备400余万元。
2011年3月,鉴定所通过省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6月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认书。2012年3月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鉴定中心。
随着队伍的不断壮大,中心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拓宽,现有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乙醇检测】。而2006年成立时,鉴定所的业务范围仅为法医精神病鉴定这一项。
从默默无闻到服务地方的一张金名片
有效服务地方,着力构建“融入地方、服务地方、贡献地方”的长效机制始终是学校的办学理念。司法鉴定中心在致力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方面,切实发挥了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
如果说数字只代表鉴定中心的规模和外延,那么荣誉和口碑则彰显了它的品质和内涵。
以“探真、求实、明鉴”为理念加强鉴定中心规范化建设,这是司法鉴定中心成功搭建一个又一个发展平台的根本原因所在。
司法鉴定中心成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建立并运行起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以更好地实施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用最好、最实际的方式来指导本中心的质量、行政和技术活动。为此,质量负责人张巧英老师翻阅了大量资料,在吸取同行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依据认证认可要求及相关法规、规范并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管理体系文件,对中心的规范运作与有效管理进行了全面阐述,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根据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修正,记者拿在手上的已然是第4版了。正是以管理体系文件为准则,中心工作得以持续有效规范地运行,确保司法鉴定结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使中心进入快速稳定发展的轨道,也获得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内同行充分肯定。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霍宪丹局长曾多次莅临中心指导,对中心规范化的管理模式给予肯定;2011年5月,浙江省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我校举行;2012年4月,浙江省司法厅在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现场会上对我校司法鉴定中心的模式和经验作了专题介绍;全国各地司法局领导和法律人士纷纷前来考察交流,一致认为我校对中心大力扶持,实施放水养鱼式管理,使中心得以快速发展、中心构建专兼职鉴定队伍,充分发挥人员能力,社会效益重于经济效益,努力树立“规范鉴定、优质服务”品牌等管理模式和工作经验值得借鉴与参考。
2011年5月,俞某因交通事故致头部外伤,经医院治疗好转后于6月13日出院,27日在家中死亡。家属认为俞某死亡是交通事故所致,要求事故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赔偿,但被拒绝。为明确死亡原因,当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我校司法鉴定所对俞某进行法医病理学鉴定。经过中心专家的认真鉴定后,认为交通事故与俞某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俞某家属诉至法院。参考鉴定结论,法院判事故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系主任,中国法医学会病理学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子琴对本案点评时指出:“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所经过案情及病史资料的调查,以及规范的系统解剖和周密的逻辑分析,得出了科学的鉴定结论,保护了受害者的利益,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2012年9月,张××因交通事故致头部受伤,经司法鉴定后构成九级伤残,要求肇事者李××赔偿。但李××认为张××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势很轻,不可能构成伤残。本中心受法院委托对该案进行了重新鉴定。专家们对该案作了认真的分析,仔细审阅了材料,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张××在交通事故后1个月再次发生了头部外伤。鉴定中心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让事实真相浮出了水面,赢得了相关人员的好评,树立了中心良好的社会声誉。
服务弱势群体 热心公益事业
免费为困难群众咨询案件,主动帮助失散亲人的人寻亲,对行动不便的人还进行上门服务……热心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让司法鉴定中心乃至学校的社会美誉度和知名度得到了提升。
今年3月,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兼法医物证鉴定室主任张巧英帮助青岛人李同辉嵊州认亲,这一事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青岛电视台、绍兴电视台,还有嵊州电视台、绍兴晚报、天天商报以及杭州的“1818黄金眼”、“范大姐帮忙”等栏目对此次寻亲活动进行了相关报道。张巧英是通过绍兴媒体偶然看到了关于李同辉的寻亲报道,她随后通过嵊州“大海捞真”寻亲网站官方平台,在寻亲qq群中留言,表示中心愿意为李同辉免费提供亲子鉴定。在成功帮助李同辉找到亲人后,她还主动与寻亲网站站长联系,希望建立长久合作关系。她说,作为绍兴唯一一家能做亲子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希望可以通过减免一定费用来尽力帮助寻亲者圆梦,回报社会,服务大众。
除了张巧英老师,鉴定中心乐于助人的老师还有不少。中心葛建荣主任就一直坚持多年来免费为困难群众咨询案件,已累积达到千余起,对行动不便的群众他还主动上门提供服务。
2013年,司法鉴定中心被浙江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鉴定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先进单位;被绍兴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司法鉴定所。中心还积极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各个项目均曾获得“满意”结果;参加全省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及法医病理鉴定文书评议,均获佳绩,法医病理两份文书还位列第一名和第三名。
“顺利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意味着司法鉴定中心的发展迈上了新台阶,这为我们开启了一个更为美好的未来,但带来了更多的挑战。”葛建荣主任表示,下一步,我们要加强团队和实验室建设,以科研和学术水平的提升为支撑,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和水平,为学校服务地方和创办绍兴大学作出医学院积极的贡献!
(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