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鉴定行业自律倡议书
为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发挥司法鉴定保障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促进司法鉴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向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发出倡议:
一、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司法鉴定法律法规,遵守司法鉴定管理制度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司法鉴定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鉴定活动,不超出自身业务范围、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开展鉴定活动。
三、从严掌握诉讼前单方委托鉴定的鉴定时机,严格适用鉴定标准中的比照条款,科学客观评定伤残等级。及时有效办理人民法院的鉴定委托,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四、公平、合规、有序竞争,自觉抵制不良社会中介组织和个人对鉴定活动的影响;不跨地区违规设立受理点或变相设立受理点(如有固定的服务点、咨询点、或使用中介机构提供的场所等);不以支付回扣、介绍费、低价竞争等形式招揽鉴定业务。
五、尊重同行,互勉共进,恪守承诺,不搞夸大、虚假宣传,不以任何方式损害同业机构声誉。
六、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妥善处理鉴定分歧,引导当事人通过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法定途径解决鉴定争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