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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4-08-24    点击次数:

    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06年6月,隶属于绍兴文理学院,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登记面向社会司法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本中心涵盖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精神病等五大类鉴定项目,是目前法医类鉴定项目较为齐全的司法鉴定机构之一。根据中心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现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1.岗位:法医精神病鉴定人助理。

    2.计划数:1。

    二、招聘条件:

    1.年龄:1989年8月1日后出生。

    2.性别:不限。

    3.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专业:临床医学、法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

    5.有医学或司法鉴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8月28日。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于2024年8月28日17:00前发送至1258983387@qq.com。逾期发送者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8月29日9:00。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时间:待定。参加笔试的对象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确定,报名不足3人的,适当放宽要求后再报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按照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的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复核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备查。经复核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通知其面试地点、时间。

    (五)面试

    应聘人员根据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面试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等者,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遇到总成绩相同,面试、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知成绩相同者进行复试(以笔试为主)。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企业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排位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心网站(http://sfjd.usx.edu.cn/)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排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逾期未报到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企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1年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具体面议。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343349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

     

    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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