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巧英,女,1974年8月出生,医学硕士、副教授、副主任法医师、法医病理兼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授权签字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评审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评审员。现任鉴定中心常务副主任、质量负责人兼法医物证鉴定室主任,兼任浙江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物证与毒物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绍兴市司法鉴定协会常务理事。从事教学、科研与司法鉴定工作20多年,主讲《病理学》、《病理学技术》、《人体形态学》等多门课程,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17项,参编教材1部,参编教材3部,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6篇,其中1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以上,1篇获绍兴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曾获“绍兴市优秀司法鉴定人”、“绍兴文理学院十佳班主任、优秀教师、最爱师生喜爱的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等称号,2016年荣获第二届“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优秀奖。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以来,致力于亲权鉴定及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