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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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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及鉴定材料领取

    发布日期:2017-11-20    点击次数:

    一、鉴定受理后多长时间可以拿到报告?    

    1.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为签订鉴定委托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最终以鉴定时协议书上所写鉴定时间为准。注:这里的鉴定时间指工作日(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 法医物证鉴定一般为签订鉴定委托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遇特殊情况可协商决定。注:这里的鉴定时间指工作日(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取报告时需要哪些材料?    

    1.  若由鉴定当事人本人来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等)、鉴定委托书书及缴费发票。   

    2. 若由鉴定委托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等)、鉴定委托书及缴费发票。    

    3. 亲子鉴定报告必须由协议书上约定的人员领取,需提供领取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等)、鉴定委托书及缴费发票。    

       

    三、取鉴定原件材料需提供什么材料?    

    1.若当事人本人来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等);    

    2.若委托他人代领,需同时提供当事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如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等)。    

    3.各当事人应在收到正式文书之日起90天内,凭上述相关身份证明原件来本中心领取受理时递交的原件材料,逾期不取的视同放弃原件材料,本中心将统一销毁,不予保存。受理时递交的复印件由本中心直接归档不予归还,如需归还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天内向本中心工作人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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