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医学院党委任命张巧英任司法鉴定所副主任(绍学院医党委【2011】1号)。
2.2月16日,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夏立安、办公室副主任吴苏静携若干司法鉴定人在我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和市司法局法规建设处王建华处长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我所考察司法鉴定工作。
3.3月4-5日,通过省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对我所鉴定技术能力和鉴定质量给予较高评价,一致认为我所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符合《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相关要求。
4.4月6日,出于资质认定工作的需要,绍兴文理学院校长叶飞帆代表学校委派校党委委员、医学院党委书记叶访春为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所法定代表人。
5.4月25日,法定代表人由“葛建荣”变更为“叶访春”(浙司许鉴决字【2011】38号)。4月28日,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所法定代表人叶访春任命葛建荣为司法鉴定所负责人,负责处理司法鉴定所有关事宜。
6.5月19日,浙江省司法鉴定范化建设会议现场交流会在本所召开。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会光、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及全省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及部分鉴定人共100余名代表来我所参观考察。
7.6月15日,获得省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8.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台州学院司法鉴定所、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北京市司法局与北京市司法鉴定业协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等机构派员来本所参观交流。这些宣传交流活动,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本所、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的作用。
9.6-7月,参加2011年度司法部组织的法医临床类、法医病理类、法医精神病类和法医物证类的能力验证,全部获得满意结果。
10.9月23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赵立云、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马志云、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协会会长常林等一行9人在我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和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永星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我所考察司法鉴定工作。
11.10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高级政府律师梁文亮在我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和市司法局法规处处长王建华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我所考察司法鉴定工作。
12.12月7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松林和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在市司法局局长周骄德和副局长吴永星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我所视察司法鉴定工作。
13.12月13日,浙江法制报以“事故致死还是病死,司法鉴定道出真相”为题对我所规范鉴定进行了报道。
14.年度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在医学院领导的筹划与大力支持下,利用暑期放假时间,将本所大门前的自行车停车区域改建为本所的会议室,仪器设备价值达700万左右。
15.12月,我所被市司法局评为“2011年度优秀司法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