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法医毒物鉴定室受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医院等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委托的业务。
鉴定检材包括:血液、尿液、毛发、呕吐物、中毒或中毒死亡者的体液、组织,可疑药片、饮料、食物等相关物证等。
流程:咨询了解——委托初审——鉴定受理——签署鉴定协议——鉴定实施——出具鉴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