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死因鉴定委托方(公、检、法、医疗卫生机构等)需提供有单位盖章的委托函。
2.医疗纠纷死因鉴定,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委托方需在解剖前提交该医院医务处盖章的病历资料及病情简介。
3.组织及器官材料送检,需持单位盖章的委托书,并签署委托与受理合同。
4.按合同约定45-60个工作日内在本中心窗口领取鉴定意见书(如遇复杂疑难案件,会适当延长15-30个工作日)。需函寄鉴定书的请在办理委托手续时,同时办理函寄委托手续并缴纳邮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