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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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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谁来委托?

发布日期:2024-07-10    点击次数:

答:如果涉及医疗纠纷,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规定,需要死者家属和医院共同委托,或者由医院主管部门——卫健委——委托,也可以由当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已经起诉到法院的,需要由法院委托。如果涉及非法行医的,通常由公安机关委托。家属、医院或律所等单方委托,都不能受理。

对于公安已经排除刑事案件的案子,且不涉及第三方,死者家属提出委托申请的,也可以受理。如果涉及第三方的,如雇主、养老院等,则需要第三方参与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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