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鉴定流程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鉴定科室 >> 法医毒物鉴定 >> 鉴定流程

本中心法医毒物鉴定室受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医院等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委托的业务。

鉴定检材包括:血液、尿液、毛发、呕吐物、中毒或中毒死亡者的体液、组织,可疑药片、饮料、食物等相关物证等。

流程:咨询了解——委托初审——鉴定受理——签署鉴定协议——鉴定实施——出具鉴定意见书。



联系我们
电话:0575-88366431 / 88657621
地址:绍兴市城南大道900号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1号楼1楼
网址: http://sfjd.usx.edu.cn/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您是网站的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