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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葛建荣
常务副主任:张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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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88345388(宋老师)、88341012(任老师)、88341013(诸老师)、88343505(严老师)18058680795
法医精神病鉴定:88348868(王老师)18058668592
法医物证鉴定:88343371(韩老师)18058668562
法医病理鉴定:88341013(诸老师)18058680795
法医毒物鉴定:88345026(张老师)17826735587
痕迹鉴定:8834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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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1. 1月5日,医学院党委任命张巧英任司法鉴定所副主任(绍学院医党委【2011】1号)。

2. 2月16日,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夏立安、办公室副主任吴苏静携若干司法鉴定人在我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和市司法局法规建设处王建华处长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我所考察司法鉴定工作。

3. 3月4-5日,通过省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对我所鉴定技术能力和鉴定质量给予较高评价,一致认为我所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符合《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相关要求。

4. 3月9日,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总经理敦尧、市场总监蔡军与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主任谢兴夫一行5人来我所考察司法鉴定工作。

5. 3月11日,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系考察学习司法鉴定工作。

6. 4月1日,台州学院司法鉴定所一行8人在谢岩平主任的带领下来我所参观交流。

7. 4月6日,出于资质认定工作的需要,绍兴文理学院校长叶飞帆代表学校委派校党委委员、医学院党委书记叶访春为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所法定代表人。

8. 4月19日,向省厅申请变更机构法定代表人。

9. 4月25日,法定代表人由“葛建荣”变更为“叶访春”(浙司许鉴决字【2011】38号)。

10. 4月28日,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所法定代表人叶访春任命葛建荣为司法鉴定所负责人,负责处理司法鉴定所有关事宜。

11. 5月19日,浙江省司法鉴定范化建设会议现场交流会在本所召开。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会光、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及全省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及部分鉴定人共100余名代表来我所参观考察。

12. 6月15日,获得省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13. 6月18日,制作成我所第一部视频短片,被省厅领导拿到全国性司法会议上播放。

14. 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台州学院司法鉴定所、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北京市司法局与北京市司法鉴定业协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等机构派员来本所参观交流。这些宣传交流活动,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本所、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的作用。

15. 6月22日,注销诸国嘉主任的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浙司许鉴决字【2011】63号)。

16. 6-7月,参加2011年度司法部组织的法医临床类、法医病理类、法医精神病类和法医物证类的能力验证,全部获得满意结果。

17. 7月6日,刘照刚增加法医临床鉴定执业类别,其执业类别变更为法医临床鉴定与法医物证鉴定(浙司许鉴决字【2011】70号)。

18. 7-8月,本所大门前的自行车停车区域改建为本所的会议室,

19. 9月23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赵立云、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马志云、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协会会长常林等一行9人在我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和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永星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我所考察司法鉴定工作。

20. 10月18日,在本所所在的一号楼一层与二层间安装雨篷,雨篷上印了本所的名称、鉴定项目与联系电话,既起到遮雨遮阳的作用,又能起到宣传作用。

21. 10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高级政府律师梁文亮在我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和市司法局法规处处长王建华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我所考察司法鉴定工作。

22. 12月7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松林和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在市司法局局长周骄德和副局长吴永星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我所视察司法鉴定工作。

23. 12月13日,浙江法制报以“事故致死还是病死,司法鉴定道出真相”为题对我所规范鉴定进行了报道。

24. 年度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在医学院领导的筹划与大力支持下,利用暑期放假时间,将本所大门前的自行车停车区域改建为本所的会议室,仪器设备价值达700万左右。

25. 年度检案量2011件,比2010年(1269件)增长742件,增长率为58.47%。其中,法医临床鉴定1626件,占80.85%,比2010年(1044件)增长582件,增长率为55.74%;法医精神病鉴定294件,占14.62%,比2010年(209件)增长85件,增长率为40.67%;法医病理鉴定15件,占0.73%,比2010年(10件)增长5件,增长率为50%;法医物证鉴定76件,占3.8%。(因法医物证鉴定于2010年12月增设,故不计算其增长率)。法律援助案件14件,减免鉴定费用19950余元。免费咨询案件上千件,上门服务10余件。案件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区,其中由公检法系统委托的案件共计525件,占26.1%,比2010年(452件)增长73件,增长率为16.15%。全年出庭作证3人次。业务收入共计255万元,比去年(196万元)增长30%。

25.12月,我所被市司法局评为“2011年度优秀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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